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

作者:彭中波  审核人:刘君  来源:学科办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4:53    点击数: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

调剂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由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

二、接受调剂专业和名额

我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术学位)和机械(船舶工程专业学位)两个专业均接受调剂生。各专业拟调剂名额见下表。

1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接受调剂生专业和人数

接受调剂生

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术学位)

机械(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学科代码

082400

085500

拟调剂名额

13人

24人

三、调剂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同时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调剂生选拔原则

学院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根据学校要求的复试录取比例、调剂考生填报情况和预估复试报到率,确定差额比例,各招生专业拟调剂名额与调剂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1.2,并在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中,按以下原则选拔接收考生调剂。同一专业同一顺位的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发放复试通知。

(一)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学术学位)

1)第一顺位:本科所学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船舶与海洋工程类专业的考生。

2)第二顺位: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其他考生。

(二)085500机械(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1)第一顺位:本科所学专业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航海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的考生。

(2)第二顺位:本科所学专业为没在第一顺位的机械工程类其他专业。

3)第三顺位: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其他考生。

五、调剂程序

(一)申请调剂

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于4600:00-12:30(根据调剂考生申请情况,系统关闭时间可能适当延长),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其他任何途径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

(二)复试通知

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学院在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中按调剂生选拔原则筛选审核后,由学校复核并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接收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通知的将视为放弃调剂资格。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1.专业课笔试(120分钟/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下午3:00-5:00

船舶原理、机械设计任选一门。

2.综合面试(20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3年4月9日8:30-

(四)复试方案和细则

按照《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见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附则

(一)调剂和复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及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

(二)学院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录取工作。

(三)本调剂细则由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电话: 023- 62652495,彭老师。

(五)监督和投诉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纪委:023-62652242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3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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