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关于2027届推免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的通知
作者:杨雪锋 审核人:张丹 来源:教学办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5:16 点击数:
2027 届各位本科同学:
为有序开展我院 2027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7 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就推免申请电子、纸质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符合我院 2027 届推免基本申请条件,计划申报推免资格的 2027 届全体本科应届学生。
二、材料提交时间、渠道及要求
(一)电子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2 日 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任何电子材料;
2.提交入口:https://f.wps.cn/g/40mGzFi3/
3.填报内容:系统内需完整填写学号、姓名、专业、专业排名、加权平均成绩、英语等级成绩、奖励加分明细等全部信息,按要求上传《推免承诺书》《推免资格申请表》;
4.重要说明:电子版材料无需上传专家推荐信,仅按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模板文件即可;所有成果、奖项证明材料需清晰完整上传,建议一次性填报提交,避免反复修改。
(二)纸质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 17:00;
2.提交地点:学院教学办;
3.材料要求:纸质版申请表、承诺书、加分证明复印件、外语成绩单复印件、专家推荐信 2 份等全套规定材料,统一整理装订后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将核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三、材料模板获取
本次推免申请表、承诺书等标准模板详见本通知配套附件,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填写,不得自行修改表格格式。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用于奖励加分的竞赛、论文、专利、荣誉、科创项目等成果,仅限大学在读期间取得,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与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一致,逾期补充的成果不予认定加分;奖励加分总分上限 15 分,计分标准严格按照《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计分办法》执行。
2.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证明等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推免申请资格,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同步取消,并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材料提交前请自行对照推免实施细则核查自身资格:必修、选修无挂科,绩点、专业排名、英语四级分数需满足基础条件;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放宽排名资格的同学,需提前准备对应成果材料,后续配合学校答辩审核。
4.材料提交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补交,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整理核对全部资料,避免错过申报时限。
五、咨询渠道
材料填报、资格条件、加分认定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学办(023-62652395)。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6 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