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2021级航海技术及轮机工程专业全体同学:
2021级航海技术及轮机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班学生选拔工作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家长同意方式进行。现经学院审定,同意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班调整名单。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时间:2022年7月1日至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与学院教学办张淑珍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2652395。
附件1:2021级航海技术卓越工程师班调整情况
附件2:2021级轮机工程卓越工程师班调整情况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