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01日 09:45    点击数:

海船员〔2012170

为提高海船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件下载)


学院地址: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400074 
电话:023-62652621     023-62652495(传真) 邮箱:hhxy128@cq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