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4年修订)

作者:  审核人: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01日 10:55    点击数: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4号令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文件下载)


学院地址: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400074 
电话:023-62652621     023-62652495(传真) 邮箱:hhxy128@cqjtu.edu.cn